1. 工業地
1.1. 工業區
馬來西亞境內有超過200個由政府機關開發的工業園,這些機關是州經濟發展機構、區域發展局、港務局及市政府。政府也不斷地策劃新的工業園以應付對工業地日益增長的需求。除了政府機關外,民營土地開發公司也在一些州內建立了工業園。
工業地的價格與租賃方式隨地區而變化。
1.2 自由工業區 (FIZ)
自由工業區是專門為製造或裝配產品以供應出口市場為主的製造業公司所設。
自由工業區的設立,使到區內以出口為主的公司能以最低程度的海關手續免稅進口直接用於生產過程的原料、零件、機械和設備,以及出口他們的製成品。
目前有14個自由工業區,分別座落於Bayan Lepas, Prai, Prai
Wharf, Batu Berendam, Tanjung Kling, Sungei Way, Ampang Hulu Klang,
Telok Panglima Garang, Johor Port, Jelapang, Kinta 第一期與第二期,Tanjung
Gelang 以及 Sama Jaya。
合格條件
公司可座落在自由工業區內,當:
- 其全部或至少80%的產品是供出口
- 其大部份原料與零件需靠進口,不過政府鼓勵自由工業區內的公司利用本地材料。
1.3 保稅工廠 (LMW)
為了讓在不實際或不理想設立自由工業區的地方的工廠能享有自由工業區的便利,公司可設立保稅工廠。保稅工廠獲得與自由工業區內工廠同等的便利。
合格條件
獲核准設立保稅工廠的公司通常:
- 出口全部或不少於80%的生產量
- 進口其大部份的原料和零件
關稅的繳納
從自由工業區和保稅工廠出口的貨物無需繳關稅。但是除了香煙、酒類和機動車輛外,被准許在國內市場(被稱為“主要關稅區”(PCA)者)銷售的物品須繳下列稅項:
(i) 在PCA也有生產的消費品或半製成品,徵收相等於東盟共同有效優惠的關稅(CEPT)率。
(ii) 在PCA也有生產的消費品或半製成品,且其當地含量超過51%者,徵收5%的從價進口稅,或相等的國產稅(如適用),視何者為高。
(iii) 在PCA無生產的消費品或半製成品,徵收3%的從價進口稅。就半製成品如原料和零件,以及機械與設備,PCA的廠家可申請全免進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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