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馬來西亞的銀行體系
由商業銀行、證券銀行、金融公司與興業金融機構組成的銀行體系,是馬來西亞工業界信貸的主要機構來源。
1.1. 中央銀行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是馬來西亞的中央銀行,負責監督國內的銀行體系及發行馬國貨幣零吉(Ringgit)。作為政府銀行家與財務顧問,馬國家銀行管理本國的外匯管制條規,也是銀行體系的最後貸款人。
1.2. 金融機構
11家國內與14家外國商業銀行通過分佈全國的1,710家分行營運。另外有25家外國銀行設有代表處,這些代表處並不從事正常的銀行業務,他們只為馬來西亞的商業機構與在其國內或設有表處的國家內的商業團體提供聯絡服務和交換資訊。
10家證券銀行透過22家分行提供多種的服務,其中有些且是國外知名的投資銀行的關係企業。證券銀行在短期貨幣市場與籌集資金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其活動包括包銷、貸款財團、公司融資與管理諮詢服務,安排發行股票與股票上市,以及投資組合管理。
馬來西亞還有兩家回教銀行,提供基於回教對銀行與信貸觀念的銀行業服務。第一家營運的是馬來西亞回教銀行,在國內擁有85家分行,而新近設立的Bank
Muamalat Malaysia Berhad則有44家分行。
除了銀行外,有10家金融公司透過899家分行,接受零售存款與提供分期付款購買的貸款、房屋貸款與租賃交易。
有7家貼現公司被核準投資於國庫券、政府證券、銀行承兌票據、可轉讓存單與私人債務證券,以及接受短期基金。此外,438家的表列機搆包括建屋信貸公司、信用代價券公司、應收賬款收買公司為公眾提供信貸與融資便利。
馬來西亞有數家發展金融機構,提供中期至長期的資本融資。它們是以特殊融資提供者的角色為農業、工業與出口業服務。
有關的機構是馬來西亞興業金融公司、馬來西亞發展與基建銀行、馬來西亞工業與科技銀行、馬來西亞出入口銀行、馬來西亞出口信貸保險公司、馬來西亞農業銀行、沙巴發展銀行、婆羅洲發展(沙巴)公司、婆羅洲發展(砂勞越)公司、沙巴信貸公司、馬來西亞信貸保證公司、馬來西亞國民合作社銀行與國民儲蓄銀行。
馬出入口銀行為馬的對外貿易與投資提供融資及便利,著重於對馬出口商與投資者以及馬貨品買主的中期與長期信貸。馬出口信貸保險則提供出口保險與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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